期末将至,为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,强化法纪观念、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,加强考场管理,保持良好的考场纪律,倡导诚信教育,创建和谐校园,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《郑州科技学院学生手册》的有关规定,对其内容已经知晓、认可,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,若违反考场规则,则自愿接受郑州科技学院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。
我郑重承诺:
第一条 自觉遵守考场规定,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:
1.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,未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;
2.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;
3.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;
4.在考试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;
5.在考场或者学院禁止的范围内,喧哗、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;
6.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;
7.将试卷、答题卡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)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;
8.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;
9.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。
第二条 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:
1.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(给予留校察看处分);
2.抢夺、窃取他人试卷、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(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);
3.未经监考人员许可擅自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(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);
4.未经监考人员同意,私自传,接物品(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);
5.冒名代替他人考试、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(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);
6.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或利用其他手段进行作弊(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);
7.其他作弊行为,参照上述第1至6款给予相应处分。
我们保证认真复习,为期末考试做好充分准备。我们班全体同学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考风考纪,诚信考试,绝不作弊。若违反考场规则,则自愿接受有关规定的处理。
承诺人: 院(系) 班
班 长: 团支书: 2019年12月 日